保要素优服务促投资!十条措施打造“奔跑型”服务部门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2-24 08:48

2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打造“奔跑型”自规部门的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一、精准精细保障项目落地。

用好用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窗口期”过渡性政策,提前预留规划空间;结合“三区三线”统筹划定工作,妥善解决各类重大建设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问题。对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清单的,确保项目用地批得回来、供得出去、及时落地。

二、千方百计破解各类指标制约。

大力推进实施耕地占补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支持县(市、区)探索“政企银”合作方式,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三、提升项目用地报批质效。

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向用地单位一次性一个清单告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及报件目录;将市级项目用地预审权下放县(市、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县级组卷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市级审查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四、鼓励园区项目集约高效用地。

健全完善产业用地“亩产论英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项目入园联合审查机制,对超过100亩工业用地入园项目实行节地评价。推行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模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

五、最大限度挖掘存量土地潜力。

对当年度新批的划拨用地,批回后半年内完成项目供地;对城市范围内的批而未供土地,按规定变更用途后,向民生项目倾斜;对城市范围外的批而未供土地,加快实施项目供地或批文调整(撤销)。全面排查供而未用土地,采取“一地一策、分类处置”,对临近开工的项目,采取履约提醒,督促企业加快开工;对确实无力开发或者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的,允许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先投资后转让等方式,实现建设用地转让,或者政府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对城市更新项目中留改的存量建设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原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法报批改变用途或转让,办理协议出让后按照城市规划申报自主开发。

六、支持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

科学合理做好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配置采矿权设置,推行新设矿权与深加工项目挂钩出让、“净矿”出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对重点绿色产业链项目优先审批用地、用林、用矿。

七、推动空间数字化治理。

以“三调”为底图,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信息数据治理整合,实现“一张图”开展业务审查、“一个平台”完成审批、“一网统办”行政服务。

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全面推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六证同发”“验收即拿证”“多测合一”。

九、打造不动产登记服务“升级版”。

构建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服务平台,确保水电气、缴税、金融抵押、查询等跨部门线上办理全覆盖。探索“一码管地”,实现“码上服务、见码发证”。开展工业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积极稳妥推动解决涉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十、用心开展“店小二”服务。

采取“双千”“一把手”周末下工地等方式,对纳入市级清单的重点项目,挂图作战,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