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奖补机制

来源:整治办    时间:2022-01-12 10:34

近日,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遏制新增耕地“撂荒化”、“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发挥长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新增耕地管护主体、责任和考核方式,规定了资金奖补标准,对新增耕地的承包经营人按水田不低于740元/亩·年,旱地不低于560元/亩·年标准持续奖补3年;同时,坚持“谁管护,谁受益”原则,管护期内新增耕地农产品收益归土地承包经营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