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握“三个关键” 持续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来源:生态修复科    时间:2021-11-11 14:09

一、突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内矿山修复。

2021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为抓手,重点突出“五边区域”、“三区两线”、长江干支流两岸10公里范围等重点区域内开山塘口修复,全年共完成矿山修复55处,强化工作督导,基本完成上述重点区域内工作任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正在办理销号手续。今年5月3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建党百年特别节目《今日中国》用13分钟报道黄石市的矿山修复工作。

二、重拳出击,全面完成关停已修复开山塘口废弃采掘加工设备拆除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全市共有49处开山塘口需开展废弃采掘加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筑拆除迁移工作。经多次现场督查、通报、督办,全市5个县(市、区)、19个乡镇(街道)的49处开山塘口已基本拆除完毕,共计拆除废弃料仓48个、石灰窑27个、碎石机98台、石料加工设备305台、石料生产线8484.94米、运输廊道8791.2米、破旧厂房29305平、废弃工棚7555.52平。

三、长效管控,着力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制度体系。

近年来,黄石市不断总结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经验和教训,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改进。一是推动立法。报请市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于2021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将现有成熟经验和做法进行法制化。二是严格审批。印发《关于做好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和土石料利用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审查权限,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和审查要求,今年5月份后涉及石料削方的矿山修复项目均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三是研究技术。结合实际全面推广使用台阶马道+客土喷播的治理技术,推广使用适宜本地生长和成活的刺槐、构树、茅草等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