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录大调整野生动物保护要求更高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1-03-0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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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这是《名录》1989年1月发布施行以来,首次迎来大幅调整。

  其中,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升为国家一级保护,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8种(类)。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年发布后,直到这次大幅调整之前,除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外,没有进行过系统更新。

  新《名录》变化很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大大增加。从这组数据中,变化之大可见一斑:

  ——在保留原《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比原先受保护物种总量还多。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将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

  ——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8种(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上述物种中,686种为陆生野生动物,294种和8类为水生野生动物。

  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保护级别升级,意味着对物种的保护力度将明显加大。物种保护升级,保护项目和经费投入都会有所增加,这对种群和栖息地逐渐恢复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