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省住建厅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大冶市民安爆破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委托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大冶市民安爆破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