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资建罚字〔2024〕2号

来源:执法监督科    时间:2024-09-27 15:06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资建罚字〔2024〕2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文、柯*兴、邱*春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西塞山区**镇**村与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镇**村交界处土地,建设洗砂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文、柯*兴、邱*春

代码类型

身份证

代码

420203********7215

420203********7239

420222********1016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文、柯*兴、邱*春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925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至西塞山区河口镇新港村,将非法占用的265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源口镇春湖村,将1026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源口镇;

2.对*文、柯*兴、邱*春非法占用的4216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421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3日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