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资建罚字〔2024〕1 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夏*祥于2024年2月份-2024年5月在黄石市**绿色廊道工程中存在未到岗履职、未对工程实施监理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七)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建筑市场监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处罚幅度为“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或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给予警告;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裁量基准。 |
信用主体名称 | 夏*祥 |
代码类型 | 身份证 |
代码 | 422201********133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本机关决定对夏*祥作出给予警告,处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14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当前状态 | /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8月13日 |
黄资建罚字〔2024〕1号
来源:市场站 时间:2024-08-14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