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自然资规罚字〔2023〕03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3-08-23 15:20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自然资规罚字〔202303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

处罚事由

阳新县大王镇**村村民委员会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阳新县大王镇**村的土地动工建设红色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演武场)及李清烈士纪念馆的行为属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阳新县大王镇**村村民委员会

代码类型


代码

5****************7Y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6557.9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阳新县大王镇**村;

2、限**村村民委员会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244.07平方米建筑物及5035.8平方米构筑物(水泥地面硬化),恢复土地原状;

3、对**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6557.94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65579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21

处罚机构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