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自然资规罚字〔2023〕01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3-04-20 14:50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自然资规罚字〔202301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越界、无证开采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

处罚事由

黄石**冶金原料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安全生产整改名义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外(部分在矿区范围内)西面开采建筑石料用用石灰岩矿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属越界、无证开采的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及《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黄石**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91420200MA48P9B291

法定代表人姓名

詹四香

处罚结果

没收越界开采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138000吨,折合人民币3557396.00元,并处以30%的罚款1067218.8元,合计4624614.8元;没收你公司无证开采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合计4190吨,折合人民币96370.00元,并处以50%的罚款,48185.00元,合计144555.00元。共计4769169.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20

处罚机构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