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4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 |
处罚事由 | 黄石市******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大冶市******的集体土地,动工建设万吨冷冻食品储运项目厂房。目前已建成一栋一层面积为8958.48平方米的冷冻厂房,围院内1524.91平方米土地被水泥硬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信用主体名称 | 黄石市******有限公司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代码 | 914*************7R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 |
处罚结果 | 1、责令黄石市******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23185.4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大冶市******;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处罚机构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2年10月13日 |
行政处罚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4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1-10-13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