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4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1-10-13 15:59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4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

处罚事由

黄石市******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大冶市******的集体土地,动工建设万吨冷冻食品储运项目厂房。目前已建成一栋一层面积为8958.48平方米的冷冻厂房,围院内1524.91平方米土地被水泥硬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信用主体名称

黄石市******有限公司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914*************7R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黄石市******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23185.4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大冶市******
2、没收黄石市******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8958.48平方米平方米建筑物及1524.91平方米附属设施(水泥硬化);
3、对黄石市******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23185.42平方米土地占用耕地部分1002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300660.00元,占用非耕地部分13163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131630.00元,合计罚款43229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012

处罚机构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2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