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阳自然资规罚字〔2021〕01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它。 |
处罚事由 |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大王镇上街村的土地,动工建设钢结构厂房,目前已建成2个钢结构厂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信用主体名称 |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代码 | 9242*************XM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 |
处罚结果 | 1、责令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退还非法占用的1031.8平方米土地;2、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非法占用的1031.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1031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6月17日 |
处罚机构 |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2年6月18日 |
行政处罚 阳自然资规罚字〔2021〕01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1-06-17 1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