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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对违规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的处罚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科    时间:2016-04-21 08:56

 

 

 

 


27-1.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处罚.doc
27-4.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处罚.doc
27行政处罚流程图.doc
27-6.对从事工程建设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处罚.doc
27-2.对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doc
27-5.对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存备用金的处罚.doc
27-3.对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处罚.doc

主办单位: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电话:0714—626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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