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大冶市张家山矿区铜铁矿拟设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的公告

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1-06 18:05

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冶市灵乡黄金正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灵乡镇设置湖北省大冶市张家山矿区铜铁矿采矿权(探矿权转采矿权),现正处于采矿权设置论证阶段。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灵乡镇政府协调制定了《湖北省大冶市张家山矿区铜铁矿拟设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大冶市张家山矿区铜铁矿拟设采矿权概况

湖北省大冶市张家山矿区铜铁矿拟设采矿权位于大冶市区西南方向约29千米,行政区划属于大冶市灵乡镇马桥村管辖。申请人为大冶市灵乡黄金正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设矿区面积为0.91平方公里,勘查主矿种为铜矿。矿区范围如下图所示。

图1  拟设湖北省大冶市张家山矿区铜铁矿矿区范围图

二、挂牌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一)因开采施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被毁坏,按照灵乡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大冶市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其它附着物补偿以协商协议为准。

(四)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处置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期为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3日(不少于7日)。凡涉及本公告开采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项目所在地灵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灵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14-8472421)

本方案最终由项目所在地灵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