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阳新县赵家湾矿区一矿带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黄矿交易告字﹝2019﹞2号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时间:2019-12-06 12:20

湖北省阳新县赵家湾矿区一矿带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矿交易告字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受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阳新县赵家湾矿区一矿带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北省阳新县赵家湾矿区一矿带采矿权。

(二)出让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三)受托出让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地理位置: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上潘村大林山。

(五)开采矿种:铜矿。

(六)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七)出让年限:6.5年。

(八)矿区范围:根据原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湖北省阳新县赵家湾矿区一矿带采矿权范围的函》(鄂土资函2017699号),拟出让采矿权矿区面积0.2602Km2,开采深度+202-520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大地坐标):

 

点号

X坐标

Y坐标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317111.536

38598890.29

8

3316539.504

38599120.64

2

3317114.126

38599038.85

9

3316457.494

38599015.79

3

3316886.375

38599289.13

10

3316501.484

38598870.77

4

3316680.754

38599290.32

11

3316564.764

38598870.77

5

3316577.734

38599155.43

12

3316548.444

38598814.73

6

3316474.554

38599178.67

13

3316734.804

38598761.13

7

3316466.764

38599137.19

14

3316896.265

38598751.47

(九)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保有122b+333铜矿石量825千吨,铜金属量14543吨,伴生金793千克,伴生银23429千克。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三)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三、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出让。

(二)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登录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hubri.gov.cn/),点击“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或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点击“资源详情”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四、挂牌起始价及报价增价幅度

(一)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53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叁万元整),不设底价。

(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未竞得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不计息)。

五、时间要求

(一)公告时间:2019126—202016日;

(二)提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011616时;

(三)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016—202011910时;

(四)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分钟内有两人及以上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交易系统自动提示并开始5分钟倒计时周期,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顺延,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六、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报价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须先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办理数字证书ukey、提交申请、竞买资格审查和报价等事项参阅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上的操作使用说明。

竞买人应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黄石市国土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7167428591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竞买人应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按评估值支付遗留固定资产残值补偿金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本公告第八条第十一款要求的承诺书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七、交易原则、要求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矿业权交易规则》、《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湖北CA数字证书驱动》、《湖北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交易规则》、《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八、竞买人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主动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了解该项目在后期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土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林业补偿、搬迁补偿等事宜,了解该矿区范围内遗留的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净残值等有关情况和资金需求。需对阳新县赵家湾矿区一矿带采矿权进行现场踏勘的,可向矿山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后,自行前往,费用自理,出让人和受托出让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原设置了采矿权,现已注销。原采矿权主体采矿权注销后所遗留的固定资产(仅限不动产)净残值部分,由矿山所在地阳新县人民政府进行补偿处置,阳新县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值:22051.62万元,由竞得人按阳新县政府委托评估的评估值支付补偿。

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次竞买前,提前阳新县人民政府联系,充分了解采矿权人的固定资产补偿及周边工农关系等具体情况。竞买时须承诺:竞得该采矿权后,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偿工作,并按评估值支付遗留固定资产残值的补偿金。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按照当地政府要求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应由原采矿权人完成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等义务和责任,以及其享有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退还等权利由竞得人一并承接。

(四)竞得人应一次性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开工建设。

(五)采矿权挂牌出让完成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挂牌结束后1个月内,由阳新县人民政府向原采矿权人支付资产补偿金并将该资产移交给竞得人。资产移交相关事宜由阳新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六)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一个月,持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阳新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资产移交完成确认证明材料等资料到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查),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并依法办理土地、林地审批手续。

(八)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局印发的《黄石市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审查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执行。在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采矿权。

(九)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除不可抗力和政府集中停产政策外,矿山服务年限(6.5年)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或服务年限(6.5年)内未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

(十)本采矿权出让期限到期后,采矿权人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采矿权出让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适当补偿。

(十一)本次出让采矿权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要求,竞买人在竞买前须承诺:1.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建设绿色矿山;2.按照阳新县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原采矿主体遗留固定资产的评估值支付补偿金,认可阳新县人民政府对未纳入评估资产的协调处置意见;3.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实施建设和采矿;4.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涉及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进行处置和补偿,并协调好工农关系;对无法协调解决的,自愿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上述承诺报阳新县人民政府备案,阳新县人民政府备案后函告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协商解决。

九、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二)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矿山开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的限制。

(三)水文地质条件对矿山开采的影响。该矿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曾发生透水事故,对后期矿山开采活动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竞买人在日常开采中应强化水文监测,及时治理可能出现的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四)采矿权出让后涉及的有关林地使用(征占用)、土地使用(征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因相关部门手续不齐或矿区工农关系等因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公告内容变更说明。

(六)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仔细阅读挂牌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黄石市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七)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八)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九)本公告解释权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联系方式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14- 6240296

   址:黄石市市民之家四楼414

阳新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14-7596249

   阳新县城东新区钟家湾路37

监督单位: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0714-6254635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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