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黄土交易告字[2021]16号

来源: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平台    时间:2021-11-10 14:20

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WG(2021)32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及其配套设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6号)文件精神,该地块竞得人无偿配建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由市住建部门统一管理。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规划用地红线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20812.08平方米,已形成净地。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

WG(2021)33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居住建筑及配套设施建筑,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地块涉及的15米宽规划区间路纳入出让范围,与地块一并出让,摘牌单位不得改变道路的用途及功能,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红线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已完成征地补偿工作并形成“净地”。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地块涉及的权属及补偿拆迁安置等事宜由下陆区人民政府负责。

WG(2021)34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建筑,配套生活服务建筑,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7%。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按照住宅建筑面积的5%无偿配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由市住建部门统一管理。竞得人需按鄂教幼高〔2019〕4号文件规定配套代建6个班幼儿园,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由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地块范围内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补偿和相关争议调处事宜由西塞山区人民政府承担。

WG(2021)35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商业及公服配套设施,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0%(在考虑商业业态不影响住宅环境品质的前提下商住可不分离)。该地块涉及还建面积约8600平方米,依据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中窑湾旧城改造C7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中明确政府回购安置成本的函》拟定住宅回购安置成本价为3000元/平方米,由西塞山区人民政府进行回购安置。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为3750.45平方米,地块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以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清表、灭籍工作由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负责承担,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及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承担。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交易。

3、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4、竞买人应在挂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竞得人还应提交《成交资格通知书》、报价单等。经审查后,未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办理退款手续;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竞买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买人可登录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6、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随机选出的12位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需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并到出让地块现场认真考察,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同对挂牌出让公告和地块现状及其他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得人必须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4、WG(2021)32号、33号地块,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下陆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WG(2021)34号、35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西塞山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交地确认书》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严格执行开竣工申报、公示制度,项目开竣工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延建手续。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存在暗坟、地下管网、树木、堆土、电杆、排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通信设备、管网等)等,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据实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成交价款。

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保证金缴存信息到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竞买保证金转账的在途时间,适当提前缴存,以免因系统的贻误不能获取竞买资格。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起至2021年12月10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起至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止

在报价期限截止前10分钟,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参与了竞价,系统将启动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按限时竞价规则确认是否成交。

六、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名称和地址: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城山广州路22号)

2、如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以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3、联系方式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黄石市市民之家4楼417室)

联系电话:0714-6240296  郑女士  0714-6227687  李先生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