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黄土交易告字[2021]15号

来源: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平台    时间:2021-11-03 17:03

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WG(2021)26号

黄石港区A03管理单元A030207号地块

13615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8

≤30%

≥30%

8986

 

          8986

WG(2021)27号

B01管理单元湖滨大道以北枫叶山路以东C地块

地上空间:30315.65㎡;地下空间:7780.48㎡

地上:公园与绿地

地下:商业用地

公园与绿地:

50年

商业:

40年

地上:<0.03

地上:≤2%

地上:≥35%

2519

 

 

          2519

WG(2021)28号

西塞山区G08管理单元河口中心区02号(G080204)地块

45342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0

≤25%

≥35%

11222

 

 

             2245

WG(2021)29号

西塞山工业园区G080504号地块

66712.71

≤2.5

≤30%

≥35%

17012

 

 

          3403

WG(2021)30号

黄石河口临港产业新区王家山路以北张志和大道以东中宏路以南地块

85260

≤2.5

≤30%

≥30%

23020

 

 

 

          4604

WG(2021)31号

下陆区G106国道以西大广高速连接线以北地块

30072.6

≤2.5

≤25%

≥35%

9022

 

     

          2707

WG(2021)26号地块计容建筑面积≤38122平方米,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建筑,配套生活服务建筑,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5%。黄石港区政府按3000元/平方米对该地块6423.8平方米的住宅和非住宅进行回购,其中:住宅6081平方米,依据被征收户签订的征收协议书相关条款落实;非住宅342.8平方米,应临街,考虑交通便利,易于邮件运输车辆停泊、进出方便。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实测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该地块征收补偿、清表、灭籍等工作已完成,已形成“净地”,符合供地条件,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黄石港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黄石港区政府承担。

WG(2021)27号地块,地上空间计容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主要建筑性质为与广场管理、游憩和服务功能有关;地下空间计容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筑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地下商业建筑高度不应超过6米,地下停车场库面积不大于13950.24平方米,高度不应超过5米,地下室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不得低于1.8米,地下室需避让现状下穿湖隧道,并保证施工安全。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实测用地面积和规划用地面积一致,全部为黄石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其中:地上空间用地面积30315.65㎡、地下空间用地面积7780.48㎡,地块征收补偿、清表、灭籍等工作已完成,已形成“净地”,符合供地条件,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黄石港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黄石港区政府承担。

WG(2021)28号地块,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建筑,配套生活服务建筑,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7%。竞得人需按鄂教幼高〔2019〕4号文件规定配套代建6个班幼儿园,建成后产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由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按照住宅建筑面积的5%无偿配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由市住建部门统一管理。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地块范围内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西塞山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西塞山区政府承担。

WG(2021)29号地块,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建筑,配套生活服务建筑,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竞得人需按鄂教幼高〔2019〕4号文件规定配套代建6个班幼儿园,建成后产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由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按照住宅建筑面积的5%无偿配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由市住建部门统一管理。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地块范围内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西塞山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西塞山区政府承担。

WG(2021)30号地块,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建筑,配套生活服务建筑,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7%。竞得人需按鄂教幼高〔2019〕4号文件规定配套代建9个班幼儿园,建成后产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由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按照住宅建筑面积的5%无偿配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由市住建部门统一管理。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地块范围内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西塞山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西塞山区政府承担。

WG(2021)31号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75181.5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建筑,配套商业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8%。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6号)文件精神,该地块竞得人无偿配建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由市住建部门统一管理。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红线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实际规划用地面积30072.6平方米,地块已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工作,并形成“净地”。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交易。

3、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4、竞买人应在挂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竞得人还应提交《成交资格通知书》、报价单等。经审查后,未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办理退款手续;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竞买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买人可登录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6、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随机选出的12位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需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并到出让地块现场认真考察,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同对挂牌出让公告和地块出让现状及其他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得人必须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4WG(2021)26号、27号地块,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黄石港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WG(2021)28号、29号、30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西塞山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WG(2021)31号地块,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下陆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交地确认书》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严格执行开竣工申报、公示制度,项目开竣工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延建手续。

6WG(2021)26、27号地块竞得人在工程施工时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的地质安全。

7、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存在电线杆、树木、堆土、暗坟、地下管网、排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通信设备、管网等)等,土地交付时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据实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成交价款。

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保证金缴存信息到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竞买保证金转账的在途时间,适当提前缴存,以免因系统的贻误不能获取竞买资格。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起至2021年12月3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起至2021年12月7日上午10时止。

在报价期限截止前10分钟,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参与了竞价,系统将启动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按限时竞价规则确认是否成交。

六、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名称和地址: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城山广州路22号)

2、如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以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3、联系方式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黄石市市民之家4楼417室)

联系电话:0714-6240296  郑女士  0714-6227687  李先生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