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件‍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时间:2021-02-26 15:06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方案内容,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现进行方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26日至326日止。

二、公示反映方式:

1、网上公示:http://zrzy.huangshi.gov.cn/

电子邮箱:hszrzyhghj@163.com

2、联系电话:0714-6286553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226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内容

为建设绿色生态的大冶湖核心区,承接光谷科创大走廊、临空经济区等外溢发展机遇,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现黄石大冶一体化,促进大冶湖总体城市设计项目落地实施,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于20205月份启动,20205-11月期间,先后多次跟开发区·铁山区、市众邦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规划方案,202012月通过专家评审,20211月份通过市规划委员会。

1.规划范围

规划区东临核心区东区,南抵大冶湖,西至武九客专,北临大棋路,规划面积13.13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

黄石市科创芯城,高铁新城和城市对外开放交流门户,鄂东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城区。

3.总体规划布局

3.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脉,一核一岛,两轴三心多片”的空间结构.

一带:大冶湖环湖绿带;

两脉:东西两条生态涵养绿脉;

一核:开放服务核;

一岛:创新引领岛;

两轴:东西向城市复合发展轴、南北向城市中枢公服轴;

三心:三个城市服务中心;

多片:多个智慧社区、智慧健康、智造产业等组团。

3.2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占26.9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7.08%,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占14.97%,工业用地占10.40%,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占19.31%,公用设施用地占2.86%,绿地与广场用地占18.43%

3.3居住用地

总面积319.05公顷。以经四路为界,一类居住用地主要位于经四路以南,二类居住用地全部位于经四路以北。

3.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总面积83.85公顷。其中行政办公用地22.16公顷,文化设施用地7.66公顷,教育科研用地28.14公顷,体育用地5.53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9.87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48公顷。

规划建设市级行政中心,市级青少年宫、美术馆、文化馆、展演中心、剧院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按教育专项标准设置各类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全民健身中心、运动场地、老年养护院等医疗、体院养老设施。

3.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面积177.27公顷。规划保留临大棋路商业用地,规划在开发服务核、创新引领岛和东西向城市复合发展轴布局商务办公、酒店等用地,在智慧社区等组团布局零售商业用地,

3.6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23.17公顷。主要作为产业研发配套的高端智造功能,其中无污染的零类工业用地面积58.07公顷,一类工业用地面积65.10公顷。

3.7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面积218.20公顷。

规划形成一带两脉,三廊一楔的绿地系统。

一带:横向环大冶湖绿带,是整个片区的自然生态背景。

两脉:结合水系发育控制两条纵向生态涵养绿脉,构成片区的生态骨架。

三廊:北部沿山南铁路生态廊、中央复合生态廊、南部沿经四路生态廊,融合成片区生态网格。

一楔:沿武九客专湖岔楔入片区,形成天然生态绿楔。

3.8道路系统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228.68公顷。

形成“三纵三横”的骨架路网和“四纵四横”的次干路网。主次干路道路网密度3.34km/km2,支路网密度按不少于4.0km/km2控制。

3. 9市政设施

秉承区域共享共建的理念,通过与周边区域规划道路系统性的衔接,以道路为载体,完善片区内部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供应通道。

4.五线管制

4.1道路红线

红线是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规划涉及的道路红线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道路立交口用地。

4.2城市绿线

规划区内的城市绿线包括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附属绿地在地块指标中控制,规划区不涉及其他类型绿线。

4.3城市黄线

规划区内城市黄线包括:公共交通设施、排水设施、环卫设施、供热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消防设施、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等。

4.4城市紫线

紫线控制范围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界线,依据《黄石市紫线专项规划》和《黄石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本次规划控制区无紫线控制区。  

4.5城市蓝线

规划区内蓝线控制范围包括大冶湖、兴隆咀港,以及为保障城市防洪排涝功能规划建设的湿地、渠道。

5.用地建设规划管理

5.1开发强度

规划区开发强度划分为高强度区、中强度区和低强度区,除特殊用地外,各类用地按照下表要求控制。特殊用地中,金融中心按不超过6.0控制,交通、市政设施,结合实际需求控制。。

管理单元开发强度分区控制一览表

高强度区包括:现状已批已建的居住区,位于开放服务核、创新引领岛、城市复合发展轴、城市中枢公服轴上的商务区、商业中心。

中强度区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城市服务中心、片区组团内的商业、商务用地,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工业用地。

低强度区包括:一类居住用地,园博大道以南的全部建设用地,城市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

居住用地,规划高强度区位于,二类居住用地中强度区

5.2建筑高度

规划区共分为五级建筑高度控制区。

建筑限高一区,高度控制为12米。主要是公园绿地、交通、市政等设施用地等。

建筑限高二区,高度按多层控制,住宅建筑不超过27米,其他民用建筑不超过24米。主要包括一类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以及园博大道以南区域建设用地。

建筑限高三区,高度按60米控制。主要包括二类居住、商住等用地。

建筑限高四区,高度按100米控制。主要包括商务用地、已批住宅用地等。

建筑限高五区,总体高度按170米控制。主要是个别标志性建筑,如金融中心等。


二、图纸

1.区域位置关系图

2.土地用地规划图

3.空间结构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道路系统规划图

6.景观系统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