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4-17 14:30
本人费金华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36883号(坐落: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东20号9号楼104室)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费金华
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