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4-01 14:20
因保管不善,黄石市财政局不慎遗失坐落于黄石港区公园路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国用(2007)字第01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石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