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3-31 14:25
我行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200号、鄂(2021)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243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202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