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3-02 14:25
本人陈玉萍因保管不善,将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黄石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黄石港区花湖大道66号1号楼2-1202室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确权登记表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玉萍
202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