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3-02 14:20
本人陆茵茵因保管不善,将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黄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表(坐落于黄石港区花湖大道30号A1、A2、A3、A6、A7号楼A1-2-1904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确权登记表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茵茵
202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