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声明(2026)055号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1-16 14:45

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声明

    陈祥、吴晓莉不慎遗失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黄石市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下陆区桂林南路51号1、2、3号楼3-2-201室)分割转让许可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祥、吴晓莉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