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2-24 14:30
本人陈正春、刘桂录不慎遗失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城开破产清算组名下坐落于(西塞山区环湖路43-23号)分割转让许可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正春、刘桂录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