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黄石市住房资金中心所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等原因将(98)公字第03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石市住房资金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2-23 14:35
黄石市住房资金中心所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等原因将(98)公字第03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石市住房资金中心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