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确权登记表遗失声明
本人冯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塞山区沿湖路488-2号2-102室不动产确权登记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确权登记表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钦
2025年12月15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2-15 14:25
本人冯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塞山区沿湖路488-2号2-102室不动产确权登记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确权登记表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钦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