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声明
本人曹国强、黄建红不慎遗失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湖北省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分割转让许可证,地址:黄石港区延安岭社区5号1-304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国强、黄建红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2-12 14:25
本人曹国强、黄建红不慎遗失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湖北省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分割转让许可证,地址:黄石港区延安岭社区5号1-304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国强、黄建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