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20 14:25
本人高国刚、石红萍因保管不善,将99私6563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塞山区澄月街道澄月二巷8号31栋3单元501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国刚、石红萍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