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9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20 14:20
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9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