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18 14:35
本人王迟琼、余荣国因保管不善,将黄房权证2006字第0204460号、黄国用(2006)字第652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塞山区湖滨路8-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迟琼、余荣国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