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程海林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09603号(坐落:西塞山区花园路21-1-3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海林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13 14:35
本人程海林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09603号(坐落:西塞山区花园路21-1-3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海林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