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声明
本人范辉建因保管不善,将黄石港区顺佳花苑8-13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辉建
2025年11月07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07 14:40
本人范辉建因保管不善,将黄石港区顺佳花苑8-13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辉建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