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本人刘慰泉、张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黄石港区广场路107-3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慰泉、张文
2025年11月05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05 14:45
本人刘慰泉、张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黄石港区广场路107-3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慰泉、张文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