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黄咸松,段四妹因保管不善,将黄国用(2006)字第527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咸松,段四妹
2025年11月05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05 14:40
黄咸松,段四妹因保管不善,将黄国用(2006)字第527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咸松,段四妹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