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0-23 14:45
本人张志平、陈兰珍因保管不善,将2007 私020241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陆区铜花南路16-3-3-6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平、陈兰珍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