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声明
本人王红胜因保管不善,将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冶钢集团名下坐落于:西塞山区黄石大道173-39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红胜
2025年09月30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9-30 14:50
本人王红胜因保管不善,将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冶钢集团名下坐落于:西塞山区黄石大道173-39号的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红胜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