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9-26 15:05
本人杨金万因保管不善,将已发放给本人的权利人冶钢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分割转让许可证书(坐落于西塞山区黄石大道173-1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分割转让许可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金万
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