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本人李春梅、王玲不慎遗失坐落于黄石港区合作村5-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证明书号:鄂(2019)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64号。特此声明作废,若因声明不实而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本人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梅、王玲
2025年09月10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9-10 15:05
本人李春梅、王玲不慎遗失坐落于黄石港区合作村5-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证明书号:鄂(2019)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64号。特此声明作废,若因声明不实而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本人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梅、王玲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