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12-06 15:05
本人费明文、张柏枝不慎遗失坐落于黄石港区花湖大道5号7、8、9号楼9-170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1003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费明文、张柏枝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