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03-22 15:0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竺兰君不慎遗失坐落于西塞山区花园路23栋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鄂(2016)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0133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竺兰君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