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初审,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全款商品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石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办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联系方式:0714-6229879/6225294
序号 | 购房人 | 不动产登记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魏启财、叶旭华 | 土地/房屋 | 黄石港区花湖大道51-5-50号 | 权属登记证明号:003900 |
2 | 魏启财、叶旭华 | 土地/房屋 | 黄石港区花湖大道51-5-65号 | 权属登记证明号:003915 |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