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504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抵押权 | 420202006001GB00384F00020177 | 黄石港区湖滨大道北9号3号楼2-1001室 |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22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9-22 15:3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504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抵押权 | 420202006001GB00384F00020177 | 黄石港区湖滨大道北9号3号楼2-1001室 |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