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61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行 | 房屋/土地 | 420202003001GB00001F00040022 | 黄石港区湖滨大道78-4-2-201号 |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7日
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9-17 15:3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61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行 | 房屋/土地 | 420202003001GB00001F00040022 | 黄石港区湖滨大道78-4-2-201号 |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