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2025)鄂0204执57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中心拟将董美明、鲁蔷名下坐落于下陆区磁湖路199号碧桂园新城之光1号楼1-102室的不动产,解除该房屋的抵押权登记,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381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房屋/土地 | 420204004007GB00369F00010002 | 下陆区磁湖路199号碧桂园新城之光1号楼1-102室 |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