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605409 | 陈火平 | 房屋 | 420203005004GB00109F00010034 | 西塞山区黄厂街337-23号 | |
2 | 20453 | 陈火平 | 土地 | 420203005004GB00109F00010034 | 西塞山区黄厂街337-23号 |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