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人民法院(2024)鄂0281执恢46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中心拟将坐落于下陆区宏维小区37-57号,下陆区宏维小区37-58号的不动产登记到王占华名下,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分割转让许可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36969号,鄂(2019)黄石市不动产权第0036972号 | 周春燕 | 房屋/土地 | / | 下陆区宏维小区37-57号,下陆区宏维小区37-58号 |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