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07-08 15:45
申请人安泰松申请转移登记,经初审,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拟对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因安泰松不慎将下列分割转让许可证遗失,且开发商已注销。我中心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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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
黄石港区黄石大道532-25-40号
公告单位: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