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石开发•铁山区金山街办园博大道289号,联系人:李严, 联系电话:6287712,邮箱:hssbdcdjzx@126.com),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不动产坐落 | 使用期限 | 不动产单元号 | 共用宗地面积(㎡) |
1 | 李列 | 黄石市健身器械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黄石港区湖滨路38号 | 420202004002GB00036F00010001 | 1069.85 | |
2 | 邹瑞华 | 黄石市包装总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黄石港区纺织一路22-3-1号 | 420202001006GB00186F00010001 | 937.90 | |
3 | 董德莉 | 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杭州西路99-42B号 | 2075年1月13日止 | 420204004009GB00003F00010064 | 2985.50 |
特此公告。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