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注销公告(008号)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17-07-11 11:21

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我中心拟办理黄石港区沈下路220不动产登记,请土地使用者黄石市轻工轧钢厂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持黄国用(96)字第010206171土地使用证到我中心为业主申办不动产登记,逾期不申办的,我中心将依据黄政办函〔201741号文规定,为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注销黄国用(96)字第010206171土地使用证。(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18号嘉泰.银河湾小区19#-1单元 , 联系人:李严 ; 联系电话:13995961617

特此公告。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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