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审,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拟对下表所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办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
联系方式:0714-6221856
序号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房屋面积 | 用途 | 遗产管理人 |
1 | 倪冶林 | 何翠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新下陆区北村孔雀苑小区16栋1-302号 | 84.03 | 住宅 | 无 |
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 | (√)是1、被继承人何翠兰同倪鹏万为事实婚姻。 2、档案中“倪朋万”同身份证上的“倪鹏万”同为一人,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1970年5月”同身份证上“1970年3月”出生的倪莉同为一人。 ( )否 |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25日